95种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调整 平均降价幅度为17%
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出通知,决定从10月8日起调整部分抗肿瘤、免疫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,共涉及95个品种、2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,平均降价幅度为17%。
自去年以来,发改委已多次下调药品价格。今年3月发改委调整了162个药品品种的药价,平均降幅21%。
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这次价格调整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、对日费用低的药品不降价,以鼓励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;对部分临床供应紧张的血液制品适当提高了价格;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,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药品的研发创新;对原单独定价药品,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,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。
上述负责人表示,抗肿瘤、免疫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费用高,对患者影响大,降低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。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、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。
据了解,按照目前我国的药价形成机制,药价基本分三种。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;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进入各省医保补充目录的药品,由所在省制定指导价;其余药品,按市场状况自主定价。去年通胀压力增加,为了控制物价总水平,发改委也曾于去年9月1日下调过激素、神经类药物等82个品种药品价格,平均降价幅度为14%。